教务行政管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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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2-08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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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勤规定
学校根据各处室的实际和教学人员工作的特点,制订教学人员的考勤制度。教学人员正常上下班时间   上午上班时间:8:00-11:40          下午上班时间:14:30-17:30
1.教学人员的事、病、婚、产、公假等,按学校统一规定办理请、销假手续。有课教师在请假的同时,要做好调(代)课手续方可离开。
2.教师对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应负全责,工作期间对其迟到、早退、缺席、旷课等现象一律按照学校相关人事制度处理;对学校外参加的会议、活动、公益劳动也要考勤。
二、教务行政会议
1.教务主任例行会议统一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召开
内容:汇报上周各自分管的工作,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贯彻上级精神,布置本周工作。(若遇到学校活动或其它教学事项,会议时间另行通知。)
2.教研组长会议
每隔两周,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召开
内容:交流各组的教学情况,交流教研活动心得,学生的学习动态。
3.教师座谈会 每学期(初或末)召开一次
内容: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教务教学工作。
4.学生座谈会 每学期召开一次(学期中)
内容: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对教师的反映。
三、教案书写规定
1.理论课教学每两节课一个教案(如时间表安排三节课连堂的,或每周只有3节课的,可以3节课写一个教案)。但4节课一定要分为两个教案。每个教案必须完成首页和内页的设计。
2.习题课,复习课的教案,除首页一定要设计好之处,备课一定要写出思路方法和步骤外,教案必须有习题的答案。
3.考试课的教案,连同考试卷和答案交给教务,作为备课内容作教案交组长检查。
4.教案一定要按规范书写,教师要认真备好课,上好课。杜绝教师没有教案上讲台。教案不合格者,或未经检查签名者不能上讲台。教师统一手写教案,计算机班实操实训教案可打印。
四、教学工作检查制度
(一)教案、作业、课堂巡查制度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制度,教师上课前一定要备好课。为了有序地做好该项工作,规定如下:
1.每隔两周的最后周五检查一下的教案,一门课一本教案本。教师不依时交教案,视作不完成本职工作。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实施教学,合理布置作业。教师作业量的布置依据课程量决定次数,教务处每两周检查一次教师的作业批阅情况,教师应在星期五前将作业登记表交至教务助理处查阅登记。
2.教研组长(教务助理)须严格按照教案检查标准按时检查教师的教案,并将查阅情况记入《教案检查登记表》。
3.学期结束后,由教务处整理汇总《教案检查登记表》,依照表中记录考核教师的学期工作情况。以此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依据。
4.教务主任不定期抽查教师的上课教案与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,对未按要求备课上课的,按学校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办法处理。对抽查教师教案,如发现未按规定上课,但教研组长或教务助理已签名认为合格的,视教研组长或教务助理不完成工作计量。
5. 按时按量布置作业,根据学生实际情况,调整作业的难易程度,作业形式灵活多变,原则上不偏离课程大纲和教学目标即可。具体作业量安排如下:专任教师每完成一个单元或章节(节数)最少布置一次作业,英语要分开听写和抄写(要求抄写单词抄五遍,对话或短文一遍)。作业登记表两周检查一次,周五统一将作业登记表交至教务助理处。
(二)严格执行听评课制度
听课要求
教师应自觉强化听课意识,主动完成听课任务,如实填写听课记录,及时和授课教师沟通、探讨,敢于发表个人见解,交流互动,共同提高,尤其提倡班主任应多听本班的课程。
教师每次听课,须听完整一节课,并填写听课记录表。
具体安排
根据学期周数简表的安排,每学期每位教师须完成2-8位其他教师的课程听课任务。
1.每周课时为20节以上(不含20节)的教师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-8节;
2.每周课时为16~20节的教师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-10节;
3.每周课时为12~15节的教师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-12节;
4.每周课时为12节以下(不含12节)的教师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-16节;
5.教学副校长以及教务处主任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。
6.根据学校的要求,在任课期间参与学校其它岗位管理工作的教师,每学期听课数量可酌情减少50%。
教师听课后要做好听课记录表和评议表的填写,每个月最后一周将听课记录表和评议表交至教务助理处查阅存档。
2.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都应关注学校的教学工作,在完成好本岗位职责的前提下,安排时间深入教学第一了解情况,掌握第一手材料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。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师公开课、观摩教学等教研活动,指导教师(特别是新进教师)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能力。
(三) 课堂巡查制度
为了规范课堂管理,把握学生上课动态,严格实施教学进度,教务处对每日的常规教学实施课堂巡查制度。负责查课的老师须及时检查教师到岗、学生出勤情况、课堂纪律(含实操、实验课),并在课堂巡查表上做好记录。如有突发事件,除及时处理外,应记入课堂巡查表。不能处理的事情,马上向各班级负责人或主任汇报。
五、考核
1.考核的方法:客观评价为主,个人自评为辅。应具有科学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和民主性。
2.考核的依据: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》、《教师教学量化评估考核细则》、教师常规工作记录、学生对学生的评价标准、各处室对老师的评价。
3.考核的形式:
(1)授课是教师工作的主要形式,其质量是教师能力综合运用的结果,应在考核中占较大比重。根据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围绕理论课、实验课、实习课、体育课对教师进行考核。
(2)广泛听取学生意见。学校教学部门组成考核小组,通过个别了解、开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向学生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或意见,作为对教师工作考核方式之一。
(3)教师自我小结。每位教师平时要作好教学和学习(培训)记录,做到有据可查,并于学期或学年结束前,对本人思想、出勤、学习、教学等方面进行认真小结,填写有关考核表,交教研组评议,再由教务主任、校长审核。
(4)校、处、组三级教学管理部门通过日常的管理和检查,深入课堂、深入学生、深入教师,全面掌握资料,对教师的工作实绩作出综合评价。每学年结束后,学校人事部门根据学生、教师本人和教学管理部门三方面提供的资料,对教师分别奖励、表彰先进。教师的工作成绩,记入教师业务档案,做为今后晋升、晋级的依据。
(5)教务工作的教辅人员参照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。
补充:教学资料档案归类汇总
1.1会议类:
A、校务会议记录
B、各处室部门会议记录
C、教研组组长会议记录
D、教师、班主任座谈会记录
E、学生座谈会记录
1.2计划类:
A、各处部门学期计划
B、学期教学授课进度计划(教学实习计划)
C、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
D、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及考核
1.3统计类:
A、检查教师教案记录
B、检查学生作业记录
C、学生考勤表、学籍表
D、请假、调(代)课记录
E、月工作量统计(授课课时量)
F、教室教学设备资料记录
G、听课评议记录
H、课堂巡查记录
I、考试试题存档
J、学生成绩及分析
E、教师须填所有的表格记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