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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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2-08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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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导思想
为了适应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,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,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促使我校教学与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、科学化,特制定本条例。
二、师德修养
1.热爱祖国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。
2.爱岗敬业。严谨治学,主动承担教学任务,积极探索,用于创新,争做“双师型”教师。
3.为人师表。遵守国家法令法规,提高个人思想品格和道德职业修养。仪表端庄,举止高雅、诚信正直,以身作则。
4.以人为本,教书育人。尊重学生,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,又要关心爱护、耐心引导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
三、教师行为规范
1.严格按照教务处编制的校历表合理安排教学计划,严格按照教务处编制的课程表授课,不得私自随意停课、调课、替人代课、请人代课和调换教室;如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,必须到教务处领取调课申请单做好调课安排。
2.按照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上、下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3.上课或开展其它教学活动前,应关闭(或调整静音)手机等通讯设备;上课或开展其它教学活动时,仪态得体,不讲与上课内容无关的话题,期间不抽烟,不接听(或拨打)电话,不随意离开教学场所;上实操课的老师,应按照实操课的课程要求,统一学生服装,做好实训记录。
4.讲课时语言清楚流畅,表达完整。板书规范,书写工整,条理清晰。
5.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学生考勤、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规范管理。
四、教师工作职责
1.负责所任课程的授课、指导、辅导、答疑或作业批改,抓好教学质量,提高教学能力。
2.负责组织好各教学环节的教学活动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做好学生考勤工作。
3.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工作,不断更新知识,力求在课堂上与实际相结合,反映最新岗位知识需求,力求做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的优化组合。
4.积极参加学校、教学单位组织的教学活动,认真做好教学岗位上的其它工作。
5.任课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拟定教学计划。教学进度应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,明确内容的难易程度,注意本课程和相关课程的联系,妥善处理好课程间的分工与关联。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三周内将教学计划上交一份到教务教学管理处。
6.教师课前应认真钻研教材,安排教学内容,认真撰写教案或实操流程。提前做好教学所需的材料、资料等工作。本学期采取预备课的方式,任课教师提前备好下两周的课程,每隔两星期检查一次教案,于周五将教案交至教务助理处查阅登记。
7.按时按量布置作业,根据学生实际情况,调整作业的难易程度,作业形式灵活多变,原则上不偏离课程大纲和教学目标即可。要学生做的练习,教师自己必须做一遍,充分发挥各道练习题的作用,并及时批改。
8.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和教研组分配的各项任务,乐于承担第二课堂的指导,认真参加各种形式的教研工作。组内教师之间须经常展开教学研究活动。以教研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听评课交流,并做好听课记录表和评议表的填写,每个月最后一周将听课记录表和评议表交至教务助理处查阅存档。
9.教师通过互相交流,进行教学反思,并形成反思材料,每位教师每月至少写出一篇教学反思,每个月最后一周交至教务助理处查阅备案。
10.关注自己所教科目的教研动态,学习教育科学理论,开展教学研究,经常探讨并接受新的教学思想、方法和经验。新教师要练好教学基本功,争取每年写出一篇论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