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工作职责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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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2-08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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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是在分管教学校长的直接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部门,教务处工作职责是:
一、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。
二、组织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文件及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和审定,组织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,组织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。
三、负责参与制定中职教育发展计划,研究并提出专业设置、办学规模及教学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建议。
四、负责上报学期授课教师需求计划。
五、负责教学组织与管理,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,编制学期教学任务表,编排课表、调整教室,下达到相关任课教师,并进行总体协调、汇总并督促执行。
六、组织教学考核。负责对教师考勤、考绩,每月预发及学期课时酬金的汇总、核算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生成绩考核工作。负责安排期末考试、学期补考和毕业补考。制订考试安排表,并组织执行。提出学生留级、退学、休学、复学以及毕业、结业的意见。
八、组织参加市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,并协助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试工作。
九、负责教学业务档案及其它教学资料的归档及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上报教材选购计划,做好教材保管、发放工作。
十一、协助校区校长进行师资队伍建设。
十二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